各區商務局,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印發<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4〕36號,以下簡稱《資金辦法》)、《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2020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行〔2020〕109號)及《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京商務財務字〔2018〕2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20年度進口貼息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進口貼息實行目錄管理,本次進口貼息申報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布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該目錄包括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和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三部分內容。我局服務貿易處負責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部分,外貿運行處負責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和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部分。
二、企業申請條件
(一)符合《資金辦法》第十一條及《實施細則》第十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以一般貿易方式、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布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以下簡稱《目錄》),或自非關聯企業引進列入《目錄》中的技術。
(三)進口產品的申請企業應當是《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的消費使用單位;進口技術的申請企業應當是《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上的技術使用單位。
(四)進口產品應當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完成進口報關(以海關結關日期為準);進口技術應當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執行合同,并取得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
(五)技術進口合同中不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1號)規定的條款。
(六)進口《目錄》中"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未列入《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調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83號)。
(七)符合以上條件的進口產品及技術總額不低于50萬美元。
三、申報材料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進口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項目績效目標(工作和目標完成情況)等。
(二)《2020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附件2)及電子數據。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2020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附件3)及電子數據。
(五)進口產品訂貨合同或技術進口合同(復印件,非中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版翻譯件)。
(六)進口產品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企業留存聯(復印件或打印件)。
(七)進口技術的,需提供《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及銀行出具的注明技術進口合同號的付匯憑證(復印件),技術使用單位與付匯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雙方的代理合同。技術進口額是指通過轉讓、許可、委托開發、合作開發、技術咨詢等方式自非關聯企業引進《目錄》內技術所支付的技術費金額(不含設備、培訓、調試、差旅等費用,不含以年度銷售額、利潤等為基數按比例支付的技術引進費)。付匯憑證上請注明技術引進合同號、技術名稱和符合貼息條件的付匯金額。
(八)進口"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需提供《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或海關出具的《適用鼓勵類產業政策條目確認通知單》,含進口設備清單,復印件)、《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復印件)及《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如因關稅為零無法獲得免稅證明,可不提交免稅證明,但應在申請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屬于《目錄》第三部分"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中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建設"的,申報時不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但需提交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國家級研究中心的認定文件。
(九)重要裝備有技術參數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術參數的進口合同或產品說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引進技術的應說明是否從關聯企業引進,企業更名的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工作進度和申報時間
(一)2020年7月16日 9:30-11:00項目申報培訓。視頻線上會議(騰訊會議號:950 727 546,操作指南見附件4,報名二維碼件附件5)
(二)2020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提交書面材料(一式一份)。
(三)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核對原件,同時提交裝訂好的紙質材料(帶頁碼)一式三份及電子數據(以U盤方式報送)。
五、遞交材料地點及方式
地點:申報材料交至北京市豐臺區芳星園3區16-17號樓2層東區。
方式: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預防控制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帶來的傳染風險,本年度進口貼息報送材料采取預約制,請于2020年7月20日-7月21日撥打預約電話預約,每天上、下午最多各預約10家企業,當天不超過20家企業,每單位最多派1人到現場進行材料申報,預約請留人員姓名及手機號。
遞交材料預約電話:17610520360
業務咨詢電話(產品):55579511
業務咨詢電話(技術):55579489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申請文件(模板)附件2:2020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
附件3:2020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
附件4:騰訊會議操作手冊
附件5:培訓報名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