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朝陽區《關于支持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朝政辦發﹝2020﹞2號)和朝陽區《關于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朝政辦發﹝2020﹞8號),全力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區科信局現組織朝陽區應對疫情雙創載體減免租金獎勵項目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朝陽區應對疫情雙創載體減免租金獎勵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在朝陽區進行工商注冊、納稅登記,且經國家、北京市或朝陽區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單位;在朝陽區進行工商注冊、納稅登記,且經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運營單位。
(二)在朝陽區合法且誠信運營,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三)積極配合市、區相關部門開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間無重大、突發事件發生。
(四)項目涉及的房屋位于朝陽區域內,具有合法的產權證明文件,且不存在違法建設。
(五)申報單位為實際收取租金單位,與承租方直接簽訂租房及減免租金協議,且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承租的朝陽區注冊、納稅并實際辦公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6月30日前完成減免。
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本通知涉及的中小微企業是指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附件2)第四條"各行業劃型標準"確定并在朝陽區注冊納稅的中小微企業。
三、支持標準和方式
(一)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單位,經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認定后,給予每個申報單位最多3個月的資金獎勵,獎勵比例為減免租金額的30%,且不超過100萬元,民營企業優先。
(二)同一單位或同一承租區域,涉及朝陽區《關于支持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穩定發展的若干措施》中房租補貼或獎勵支持條款的,不重復享受政策支持。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單位按照要求準備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付申報材料。
(二)區科信局受理、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
(三)擬定申報項目的資金支持方案,與區發改委等部門商議后,按要求報區政府審議后撥付。
五、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電子版材料和紙質版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一)紙質版申報材料
紙質版材料:《朝陽區應對疫情雙創載體減免租金獎勵項目申報書》(附件1)。
制作要求:電子版材料審核通過后提交紙質版材料,按照申報書要求和順序,統一采用A4紙膠訂,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騎縫章,一式一份。
(二)電子版申報材料
電子版材料:《朝陽區應對疫情雙創載體減免租金獎勵項目申報書》一份。
制作要求:內容、數據與紙質版申報書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紙質版為準。文件命名為:企業名稱+疫情減租獎勵項目申報書。
六、申報時間及地點
(一)申報時間: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即可申報,截止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材料報送地址:紙質版材料報送地址:朝陽區生產力促進中心(朝陽區悠唐商業中心B座1903),電子版材料報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七、相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認真審核把關,嚴格規范操作,辦理租金減免手續。
(二)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三)獲得支持的申報單位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對于偽造合同、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虛假交易、惡意套取財政資金的申報單位,一經發現,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并將其列入失信黑名單,取消申報資格。對已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按規定收回資金。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八、受理單位
北京市朝陽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聯 系 人:韓嬌、劉悅鑌
咨詢電話:(010)64842996、(010)6484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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