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加快北京農業農村創新發展,按照《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9-2025年)》和《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京科發[2019]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擬開展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請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積極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園區申報主體應為在北京市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園區要有科學的規劃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區、明確的主導產業、精準的用水計量設施、完善的配套措施;
(三)園區建設規劃要符合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并符合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四)園區要有明確的地理界線和一定的建設規模,核心區、示范區、輻射區功能定位清晰,建設內容具體;
(五)園區要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或相應的技術支撐條件,能夠承接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要有較好的研發基礎設施條件或較完善的技術轉化服務體系;有條件的要有專家工作站或星創天地;
(六)園區要有科技服務機構,具備農業高新技術應用示范能力,能夠有效提高當地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要為職業農民培訓提供場所,促進當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為大學生、農民工等返鄉創業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務平臺;
(七)園區要有健全的管理服務體系。
二、申報流程及時間
各申報單位組織編寫《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申報書》、《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和《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實施方案》,經所在區科技或農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將相關材料電子版(PDF版和word版)于2019年8月30日前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報園區進行實地考察、會議評審,擇優確定。
附件:關于印發《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發展規劃(2019-2025年)》和《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北京市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