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工信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組織推薦2019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19〕97號),啟動了2019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認定推薦工作。
一、申報示范企業的基本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在國內建有科研、生產基地且中方擁有控制權;
已認定為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
技術創新成果通過實施技術改造,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效;
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
二、示范企業認定基本標準
(一)具有核心競爭能力和領先地位。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積極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企業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在領先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
(三)具有行業帶動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創新,通過競爭發展,形成了企業獨特的品牌,并在市場中享有相當知名度。
(四)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企業近3年連續盈利,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現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五)具有較強應用新技術能力。積極實施技術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節能減排降耗具有較強示范作用。
(六)具有創新發展戰略和創新文化。重視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創新,努力營造并形成企業的創新文化,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創新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三、申報要求
請各企業按照通知要求,根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有關規定,于2019年5月27日前將附件1及附件2(企業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格式見附件2,文字版一式五份,標注申報企業的電子版光盤兩份)報送至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標準處(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5號樓718房間)。
附件:1.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企業匯總表
2.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
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19年
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
4.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5日